南京检察机关依法对被告人刘立鹏涉嫌构造卖淫、挑衅惹事案提起公诉

[复制链接]

赞助会员

主题
0
回帖
0
精华
0
积分
2
爱豆
0 个
性别
保密
注册时间
2014-9-28
最后登录
2014-9-28
发表于 2021-2-5 07: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被告人刘立鹏涉嫌构造卖淫、挑衅惹事一案,克日,已由南京市秦淮区群众检察院向秦淮区群众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检查起诉阶段,奉告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询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解人的定见。秦淮区群众检察院起诉书控告: 2012年4月,被告人刘立鹏与王飞(已判刑)在配合经营位于本市秦淮区某浴室时代,招募黄某等报酬卖淫女,经过同一编号、专人排班、规定上放工时候、按比例分红、设备报警装配等手段对她们停止治理控制,构造她们在浴室停止卖淫活动,并招募刘峰、邱绍好、金花(均已判刑)等人作为浴室工作职员,被告人刘立鹏负责该浴室工作职员开会治理、人为发放等事件,并雇佣乔国正(已灭亡)作为该浴室“挂名法人”以回避司法机关查处,进而攫取不法好处。

来历:12309中国检察网

小编TIPS:记得点击下方的二维码下载APP,并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哟

扫描下载APP

快拿出手机扫一扫吧!

扫描关注公众号

快拿出手机扫一扫吧!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