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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是我生的,我打自己的孩子也不可?你们真的连家务事也管!”周某生气地将手中的《家庭暴力警告书》甩在桌子上。“这可不但仅是家务事!你因夫妻冲突迁怒于孩子,经常对你的儿子和母亲停止殴打、恐吓,不但危险了孩子,还形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你的行为已经违法。”10月12日,面临上门投递《家庭暴力警告书》的检察官一行,周某很是冲动。这是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江苏省泰兴市开出的首份避免未成年人蒙受家暴警告书。周某夫妻双方因豪情胶葛发生冲突,在孩子监护题目上存在分歧,法院一审判决不允仳离,12岁的孩子首要随奶奶生活。2017年5月以来,周某屡次喝醉酒后对其儿子和母亲停止殴打、恐吓,甚至还偷偷地将孩子送到妻子河南故乡中。一年多以来,周某母亲前后报警10余次,并向妇联反应题目,泰兴市检察院检察官赵习芳得知相关情况后,派人屡次访问当事人,并口头停止警告教育。10月10日,公安民警又一次接到周某母亲报警,反应一样的题目,泰兴市检察院按拍照关规定,倡议该市公安局发出《家庭暴力警告书》。10月12日,该院会同泰兴市公安局黄桥分局民警来到周某居处投递《家庭暴力警告书》。“我国制定《反家庭暴力法》,就是为了庇护家庭成员的正当权益,保护同等、和睦、文化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现在我们对你的行为停止警告,严禁对家庭成员再次实施家庭暴力,你若违反警告书将需要承当一定的法令结果。”“我没想到打个孩子会这么严重。孩子不是我们的私有财富或物品,而是自力的个体。今后有气不能随意往孩子身上撒,而应采用正确的方式教育孩子。”周某重新拾起警告书坦言。“即使是自家的孩子,也不能说打就打。在家庭教育的时辰,要留意方式,况且孩子还小,因一己恩怨动辄打骂是处理不了题目标。”检察官连成一气,对周某停止了批评教育,周某就地低下了头。 来历:泰兴检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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