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令是安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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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泰兴市姚王镇新兴村西元六组村民叶国勋因车祸归天,家里无妻后代和怙恃,只要四个姐姐。现其名下有一户农村室第,因江广高速扩建他的屋子须拆迁。按照国家有关法令规定只要他的四个姐姐有继续权,可是其果否则,他的家人没有获得任何告诉情况下其屋子被大队书记朱雄武和村队长叶国余处置了。以后他的家人找到大队要他们公然房款成果被大队置之不理。没有法子他的家人找了律师,可是至今没法上诉,不知何其缘由,难道国家的法令是安排吗?其中经其家人领会到最可笑的是:他的屋子本是一户人家,居然被大队分红两户人家了,堂而皇之把一户分给了他人。由此来多骗国家的拆迁款。叨教他们为何如此轻举妄动,是谁给了他们那末大的权利巴他人的私有财富想给谁就给谁。请广大的网民关注一下此事,为社会进步做出自己的进献。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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